人死了遗体哪些条件可以捐给医学院哪些条件不可以捐给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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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献遗体是在自愿 、无偿的原则下进行的 。垂死之人(包括病死,灾害 ,死刑)愿意将身体器官的某些部位捐献出来 ,可以提出口头申请。 正常人愿意在死亡后捐献器官,要书面申请,且要由公证处公证 ,费用自理。

一,遗体捐献流程

1,捐献者从捐献遗体登记接收站领取一式三份的登记表填写

2 ,对登记表进行公证

3,将公证证明和填完的登记表交回遗体捐献登记站

4,遗体捐献者去世后 ,捐献遗体登记接收站将遗体运回

5,医学院校将遗体做防腐处理,在专用药水中浸泡2至3年

6 ,经防腐处理的遗体用于教学解剖使用,周期一年左右

7,医学院校将使用过的遗体送至火化场火化

二 ,遗体捐献须知

1、捐献遵循自愿、无偿 ,只接受完整遗体,不接受单纯器官 。

2 、捐献时需直系亲属同意签字,捐献后骨灰不返还 。

3 、本人临终时 ,直系亲属或委托人应尽快通知接受单位,由接收单位派车接收遗体。并向家属核发《志愿捐献遗体纪念证书》。

4、为了保证捐献的遗体健康卫生,不至造成各种污染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国家规定的甲、乙类传染病人的遗体不列入志愿捐献遗体范畴 。如鼠疫 、病毒性肝炎等。

器官捐献有多少补偿

不经家人同意可以遗体捐赠。

遗体捐献要遵循无偿、自愿原则,需要捐献者直系亲属签字同意 。同时 ,捐献者需要一个委托执行人,在捐献者死亡后,由委托执行人及时通知当地红十字会。遗体捐献 ,是指自然人及其直系亲属生前自愿表示在死亡后,由其执行人将遗体的全部捐献给医学科学事业的行为,以及生前未表示是否捐献意愿的自然人死亡后 ,由其家属将遗体的全部或部分捐献给医学科学事业的行为。

遗体捐赠手续如下:

1、遗体捐献要以自愿 、无偿为原则 。市、区红十字会负责登记、接受 ,捐献人可到市区红十字会登记,也可要求登记机构上门登记;

2 、捐遗登记时,捐献人要写明遗体是全部捐献还是部分捐献及其用途 ,同时,还要写明遗体捐献执行人的姓名、****,并负责通知遗体捐献接受单位的时限及同意执行的意见;

3、捐献人完成登记后 ,由登记机构向捐献人颁发遗体捐献卡。此后,捐献人如要求变更登记内容或者撤销登记,登记机构将办理变更或者撤销登记手续;

4 、捐赠者的死亡 ,遗体捐献执行根据身体捐献登记表必须在规章的期限通知原登记机构,和一个供体死亡证明和身体捐款表格和身体不移交的数据与原登记机关签署捐赠协议,原登记机关对身体捐赠执行机构捐赠纪念证书;

5、尸体利用完毕后 ,使用单位应当将尸体送殡葬单位火化,所发生的费用由使用单位负担,但由遗赠人自行处置的除外。

综上所诉 ,我国相关法律规定 ,遗体捐献若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需要家属同意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则不需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条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有权依法自主决定无偿捐献其人体细胞、人体组织 、人体器官 、遗体。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强迫、欺骗、利诱其捐献 。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据前款规定同意捐献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也可以订立遗嘱 。

自然人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献的,该自然人死亡后,其配偶 、成年子女、父母可以共同决定捐献 ,决定捐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捐遗体要多少钱

经济补偿:2012年11月22日,中国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在广州表示,中国正在创建符合中国国情的器官捐献和移植体系 ,并摆脱对死刑犯器官捐献的依赖,中国的器官捐献体系将考虑纳入一定的刺激机制,给予一定的人道救助经济补偿。

器官捐献的登记、分配 、保存、器官的获取等都会涉及必要的经费需求 ,考虑到器官捐献者在医院治疗过程中的医疗费用负担和捐赠者的困难,提供一定的人道救助经济补偿 。

比如住院医疗费用的减免、捐赠者家庭的医疗保险 、困难救助、学费优惠、税收减免,包括殓葬费用等都可以纳入考虑。

要求:器官捐献以自愿 、无偿为原则 ,特指下列两种情况:

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通过书面自愿申请器官捐献登记 ,并且没有撤销其登记,待其身故后进行器官捐献;

公民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献其器官,待其身故后 ,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以书面形式共同表示同意的器官捐献。

扩展资料:

器官捐献,是指自然人生前自愿表示在死亡后,由其执行人将遗体的部分捐献给医学科学事业 。或生前未表示是否捐献意愿的自然人死亡后 ,由其直系亲属将遗体的全部或部分捐献给医学科学事业的行为。

为了表扬捐献者的无私奉献 、遗爱人间的精神, 2008年5月8日,广东省红十字会在增城市万安园公墓设立了红十字纪念园 ,对于规范遗体器官捐献工作,引导民众移风易俗 、建立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捐赠器官

所在地地方红十字会登记 。设区市、县(市、区)红十字会应当将登记情况在三日内报送省红十字会。地方红十字会可以委托医疗机构进行登记,医疗机构应当将登记情况在三日内报送所委托的红十字会。

满十八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可以捐献活体器官 ,捐献前应当有同意捐献的书面证明 。捐献人捐献活体器官,应当不危害其生命安全。

自然人愿意死亡后捐献器官的,应当有同意捐献的书面证明;只有同意捐献的口头意思表示的 ,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其配偶以及二名医师的书面证明;

(二)没有配偶的 ,有其父母或者成年子女以及二名医师的书面证明;

(三)没有配偶 、父母、成年子女的,有其二名其他近亲属以及二名医师的书面证明;

(四)没有任何近亲属的,有其工作单位或者居住地的居(村)民委员会、养老机构等组织以及二名医师的书面证明。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器官捐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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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经来聊聊一篇关于遗体捐献补偿金15万元,遗体捐献补偿金15万的文章 ,网友们对这件事情都比较关注,那么下面就为小伙伴们来简单介绍下,希望对各位小伙伴们有所帮助 。

根据《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第七条规定 人体器官捐献应当遵循自愿 、无偿的原则 。可见遗体捐献没有补偿的。一、遗体捐献的意义1、对社会来说 ,遗体捐献对社会医疗卫生事业有极大的贡献。人体解剖,人体器官移植等都需要大量的遗体来源 。2 、对个人来说,遗体捐献是种高尚人格的体现 ,是一种对自身对社会乃至对自然的一种科学的态度和价值观。人死了之后 ,身体对本人来说是没有意义的,无论人死后有没有灵魂,遗体捐献却都具体意义。一方面 ,人想着在死后还为社会为人类做贡献这本身就是一种很高的社会道德;另一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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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代萱的头像
    代萱 2025年09月24日

    我是洁臣号的签约作者“代萱”

  • 代萱
    代萱 2025年0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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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代萱
    用户092403 2025年09月24日

    文章不错《人死了遗体哪些条件可以捐给医学院哪些条件不可以捐给医学院》内容很有帮助